我国将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29日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赵文君) 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说,近年来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深化商事制度的举措,包括注册资本实缴改任缴、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一系列改革,推动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改革举措产生了良好效果,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