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少涛
在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推动辽宁振兴发展,企业是希望所在,企业家是宝贵资源,企业家精神是动力源泉。使命所在,组织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必须立足发展大局找准职能定位;大势所趋,民营企业党建必须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上有所作为,从而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家扎根兴业的信心。作为党委派出机构,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承担着以党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职责,应敢于担当,发挥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的职能作用,科学调配发改、工商、经信、税务、金融等部门资源,为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壮大创造条件,不断深化其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其在辽宁扎根发展的信心。一是平等地看待民营企业。要深刻认识中央关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的定位,及时摘掉“有色眼镜”,纠正“正庶出身”等偏颇认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引导形成优胜劣汰的鲜明导向。在政策、资金、项目的分配上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尤其对当前发展规模不算大但潜力较大的朝阳产业要多帮一把。二是开放地接纳民营企业。着眼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建立直接联系工作机制,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坦坦荡荡地亲近企业,向其讲清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及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贯政策,听取其意见建议,建立清清白白的和谐关系。三是真诚地帮助民营企业。树立辽宁振兴需要民营企业作贡献、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需要党和政府支持的命运共同体意识,研究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形成与民营企业一起奋斗、一同发展的良好态势。要创新载体,探索推进“党建引领民企振兴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建平台、拓思路、扩视野,引项目、聚人才、促发展,坚定民营企业家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坚定民营企业创造品牌的决心。党建工作服务振兴发展是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重要体现。在围绕辽宁振兴发展这一中心工作中,党建工作要出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对推动企业直面竞争、培育和激发创造精神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在推陈出新上下功夫,立足“初”字牌、“原”字牌企业多的优势,激发和保护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发展意识,推动“老曲发新声”。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企业在创新发展方面的诉求和意见建议,争取更多创新政策支持。二要增强企业竞争意识。要想在市场中站稳脚跟,民营企业必须克服依赖心理、寄生惯性和退缩心态,拿出战天斗地的气概,直面市场、融入市场、驾驭市场,在激烈竞争中实现涅槃重生。企业党组织要立足企业实际,采取设定先锋岗、划定责任区、设立先锋工程项目等方式,动员党员在改革发展上当先锋、创佳绩。三要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辽宁是新中国工业的重要摇篮和工业化的重要发源地,具备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的良好基础,但要清醒地看到,当下仍然存在重行政轻一线、工匠型人才一定程度流失等现象。对此,要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企业党组织要在文化建设上有所作为,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使企业自觉树立争先进、创一流的价值理念。
引导民营企业家弘扬奉献精神,筑牢企业家致富思源的初心。企业家致富思源、回报社会,是应该承担的责任。尤其对于党员企业家来说,提升自我、奉献社会,更是义不容辞的政治担当。对此,党政机关和企业要共同努力,积极营造企业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氛围,不断塑造民营企业家良好形象。一是积极宣传优秀典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应急救灾、奉献爱心等公益事业,加强对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二是建立激励机制。用足用好推动东北振兴的有利政策,对一些在相关行业领域作出较大成绩、产生一定影响的民营企业,要给予奖励和表彰。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三是加强教育引领。将有一定发展潜力、牵动性强的企业负责人尤其是党员企业家,纳入重点培训计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进行专门培养,帮助其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创新教育理念,采取“走出去”方式,组织企业家队伍到民营企业发达省份开阔眼界、学习经验、拓展思路。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作者单位: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