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方案,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27日

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为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严格管控围填海,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全面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和美丽海洋建设,近日,省政府出台《辽宁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方案》提出,要严控新增围填海项目。除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2017年之前已安排但未核减的围填海计划指标不再执行;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围填海,对未经批准的新增围填海,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责令恢复海域原状,依法从重处罚,监管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方案》强调,要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查明全省实际填海、围海情况,重点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和围而不填、填而不用情况。认真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并确定本地区年度处置目标。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方案》要求,要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和管控制度,严禁不符合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加强滨海湿地管理与保护,加大海洋保护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活动;实施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通过退围还海、退养还滩、退耕还湿等方式,逐步恢复受损滨海湿地生态功能。要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健全调查监测体系,完善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滨海湿地及自然岸线的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