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电热毯合格率为95.8%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27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11月2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对电热毯、定配眼镜等28种产品开展质量抽查,共抽查1061家企业生产的1273批次产品,检出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产品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7.3%。

在本次抽查中,定配眼镜共抽查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眼镜合格率为95.7%。检出抚顺市新抚区博视眼镜店、本溪市明视达眼镜店、兴隆台区珊奇木易三羊眼镜店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顶焦度偏差。顶焦度偏差相当于加大或减少了患者的屈光度,会造成患者视疲劳。

电热毯共抽查45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产品,电热毯合格率为95.8%。沈阳青有恩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振伟玉石床垫经销处、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万润达玉石床垫加工厂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不合格。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的常见原因是企业对关键元件发热线未进行入库检验或未按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耐潮湿不合格原因是密封胶失效,可能造成使用人触电,产生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