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特色:
条例针对我省司法鉴定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就明确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统一登记管理、统一准入条件、界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权利义务、规范鉴定活动及加强事后监管、强化惩戒力度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条例完善了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构建了科学的管理体系,加强了政府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支持。
新闻连线
LIANXIAN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高长海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推动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促进司法鉴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司法厅将大力宣传并积极做好条例解读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提升相结合,从根本上促进司法鉴定文明执法。探索建立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估机制,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不定期、不定点的明察暗访和督查。以落实条例为契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司法鉴定执业不规范行为,畅通举报电话、12348辽宁法网、信访等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