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商品煤质量 助力蓝天工程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11月21日,记者从鞍山市工商局获悉,为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保障城郊及农村居民用煤质量,鞍山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商品煤质量监管工作。

据介绍,在前期工作中,鞍山开展了商品煤质量监管专项调查行动,对全市43户经营商品煤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了经营主体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积极对全市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其中,10月10日供暖期前,省相关部门已对鞍山商品煤进行随机抽检10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自11月15日起,鞍山将对全市城郊及海城、台安、岫岩正在销售的商品煤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样检验30个批次,重点检测项目为硫含量及灰分。

鞍山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将在登记后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此外,鞍山也将在供暖期内继续按照前期下发的相关方案,会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一起,继续对商品煤经营进行监管,确保全市消费者用煤质量,助力蓝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