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户棚改居民年底前迁新居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23日

本报讯 11月22日,记者从抚顺县获悉,今年以来,抚顺县把石文镇棚改工程作为全县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通过棚改,打造宜居城镇,促进产业发展。目前,石文镇棚改工程竣工配户。

据了解,40多年前,石文镇曾是抚顺县政府所在地,由此形成多处公有住房,这些房屋多以砖木、土坯混合结构为主。随着时间推移,部分房屋主体断裂倾斜,墙体风化严重,雨天室内积水,棚户区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呼声迫切、愿望强烈。

为此,从去年开始,抚顺县委、县政府将石文镇棚户区改造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大量的摸底调査和征求意见工作。在多方努力下,石文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了省、市批准。在石文镇南侧新建13栋五层住宅楼的安置小区,对该地区411户棚改居民进行异地安置。棚改项目总投资1.2亿元,新建的安置小区建筑面积3.44万平方米。棚改工程从今年3月末开始动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抚顺县成立了石文棚改指挥部,深入棚户区进行摸底调査和征求意见,同时还在回迁居民中选出6名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监督工程质量。经过近半年的紧张施工,目前棚改工程已全部竣工,并开始配户,年底前411户棚改居民将搬入新居。

房舒丹 本报记者 崔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