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式改革 应防止五种倾向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20日

刘召在《学习时报》撰文认为,承诺式改革是当前“放管服”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如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江苏的“不见面审批”、江西的“一次不跑”、湖北武汉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是政府改革理念与实践的一次重要创新,但其持续推进特别是相关经验的复制推广还须务实审慎,在此过程中需要防止出现五种不良倾向,以确保改革举措见实效、人民群众得实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防止没有针对性的“自说自话”。首先,承诺的目标应当精准回应群众需求。其次,改革的过程应当与群众保持互动。再次,承诺的结果应当接受群众评估。

坚持提质增效,防止不求实效的“包装炒作”。形式主义也是“放管服”改革的最大敌人。防止承诺式“放管服”改革走向形式主义,首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并设定合理的承诺目标并细化具体举措。其次应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不能单纯以概念、标语、数字等显性指标来考核改革成效,而应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是否有效提升、政府职能是否深刻转变,以及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作用有没有实际发挥等几个层面来综合考量改革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依法改革,防止违规乱为的“另辟蹊径”。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修订之前,相关配套举措没有出台之前,不尽合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只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精简优化,同时应尽快同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防止脱离实际的“追赶超越”。既应鼓励地方和基层主动对标找差距,相互学习借鉴,也应充分考虑地方与区域差异,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坚持制度推进,防止“昙花一现”。首先,应着眼地方发展大局,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和使命担当谋划改革长远战略,保持政策连续性,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其次,应建立健全防止“人走政息”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