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年底前 完成三环内居民散煤替代工作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20日

本报讯 记者李波报道 11月16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官方网站公布《2018-2020沈阳市散煤替代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从2018年到2020年,沈阳市将通过向居民提供高效型煤专用炉具,以清洁型煤替代民用散煤的方式,完成全市1/4区域的民用散煤替代工作。

为完成2018年年底前沈阳市三环内及重点区域内居民散煤替代工作的任务,质监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散煤治理、居民散煤替代工作,制定民用散煤、清洁型煤技术指标,组织完成清洁型煤及专用炉具资格采购工作,聘请第三方团队评估居民散煤替代效果,组织相关地区在三环内及重点区域内开展散煤替代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环境监测,组织开展环保执法,依法对禁燃区内经营用户燃用散煤行为进行查处。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固定场所无照经营的散煤销售行为及高污染禁燃区销售散煤行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销售散煤行为和散煤运输车辆道路遗撒行为。交通部门依法查处散煤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工作要点》提出,2019年沈阳市要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将散煤治理工作向三环外稳步推进,争取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四环内居民散煤替代工作。到2020年年底前,要以沈阳市中心城区西南部上风向地区为主,完成全市1/4区域的居民散煤替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