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法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13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决议》颁布实施以来,在党委坚强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主动作为,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决议》要求,执行工作呈现出了力度大、强度高、效果实的显著特征,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绩,并总结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制度性安排,对法院前期工作应给予充分肯定。但在执行攻坚过程中还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执行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执行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执行联动力度仍需加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执行信息化程度仍需提高,执行队伍建设仍需改进等,这些是深入持续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和瓶颈问题,需妥善解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持续推进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全省法院要立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结归纳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研究持续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持续推进网络查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财产查控制度,进一步拓展查控手段和措施。健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恢复执行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构建执行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制度,积极发挥社会救助效能。

2.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全省法院要强化立案、审理、执行工作的衔接配合。提高审判质量,避免因审判瑕疵导致案件难以执行。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管理,严谨认定标准,穷尽甄别手段。强化执行款物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漏洞问题。建立符合执行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内部考核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加强法院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后的维护使用管理,确保外界手段信息化、内部管理规范化。

3.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配合,提高执行工作合力。全省法院要积极争取各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支持,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尤其要强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运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完善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奠定硬件基础。要积极争取司法救助投入力度和社会力量支持,切实发挥司法救助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加强科技融合,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全省法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智能辅助作用,提升执行辅助工作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要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指挥系统建设,达到执行指挥互联互通,具备远程指挥调度功能。继续积极协调搭建网络司法查询查控系统,不断发挥网络查控功能,让其真正发挥高效、便捷、规范查询的功能。

5.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全省法院要按照员额制改革的要求,整合资源,配足配强执行干警。强化执行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干警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突发事件应急等各方面能力。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司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加大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以及乱执行的督查问责力度。建立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逐步改善办案条件,增强执行干警职业尊崇感,确保队伍稳步发展。

6.要强化协同配合,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切实将国家机关及其部门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并严格进行考核。

7.要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助推法院提高科技应用水平。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增加对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大信息共享容量,扩大信息共享内容,便捷信息共享运用,助推法院提高信息化利用水平,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