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一般工商业企业 减少电费支出28亿余元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刘大毅报道 今年,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四连降,总降幅达10.57%,全省一般工商业企业全年减少电费支出28.27亿元。日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介绍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的成果。

今年以来,我省价格主管部门连续出台3个文件,自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和9月1日起分4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度电分别降低2.02分、1.85分、0.26分和4.26分。

电价是影响企业发展活力的重要因素。据介绍,我国的销售电价按用电性质分为居民、农业、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四大类。其中,一般工商业是指商业用电和小型工业用电,主要涉及中小企业,而这类电价恰恰是最高的。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的收费和加价行为,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是落实政策的关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说。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主要存在于商业综合体、火车站、机场、产业园区、物业和写字楼出租业务当中。

为打通降电价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我省价格主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要求全省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全省各供电公司配合政府开展转供电加价清理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数量、用电量以及电费收取情况,建立台账,制定“一户一策”清理措施,对于具备直供条件并提出改造意向的转供电单位,各市供电公司主动上门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结算电费,切实减轻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的用电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