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11月8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近日下发《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提出新要求。
《通知》提出,严格抗菌药物分级和医师处方权限的管理,一改过去由医院来负责监管各个科室医师抗菌药物的使用,由各市主管部门统一对辖区内符合条件医师进行抗菌药物管理使用培训,授予考核合格者相应处方权限。同时,实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加强儿童、老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儿童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儿科门急诊和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监控制度。重点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监控,规范做好处方权限授予、病例会诊、微生物标本送检等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建立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两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