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3个城市开栓供热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02日

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11月1日,是全省城市供热开栓的日子。来自省住建厅的统计,截至11月1日零时,除大连市11月5日开栓外,全省13个城市均在10月27日至31日实施了错峰点火,以逐步升温的方式开栓供暖,其中盘锦市提前7天于10月25日开栓供暖。

为了做好今冬明春的城市供热工作,省政府提出了“六个确保”的要求:确保完成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任务;确保采暖用煤、用气充足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确保全省按时开栓供暖;确保供热设施及时维修;确保居民供暖室温达到18℃以上;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据省住建厅有关同志介绍,今年全省城市供热总面积达12.78亿平方米,全省现有供热企业657家,热电联产热源厂63座。根据省政府对今冬供热要求,各市政府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努力作为,截至11月1日,储煤率已超过60%,设备“三修”基本完成。同时,全省共投入新建、改建热源厂、管网、锅炉等设备设施改造和维修资金45.14亿元,已完成新改扩建热源厂24个,改造供热老旧管网1256公里,全省城市供热质量将有所提高。

为确保困难群体供热基本需求,14个省辖市全部出台了城市困难群体供热救助办法,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省、市两级政府共筹集供暖救助资金2.87亿元,使困难群众全部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