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村电商经营主体 已达532家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02日

本报讯 记者李波报道 “双11”热浪袭来之前,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发布全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底的数据显示,沈阳市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已发展到532家,同比增长1.7倍;农村电商线上交易额突破68亿元,同比增长1.2倍。

10月31日,在新民市金五台子乡的沈阳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的仓库里,工人正在将加工好的新大米装箱,准备送往各大电商平台的货仓。据工作人员介绍,通过与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公司去年在线销售大米6.9万吨、杂粮4800吨,叫响了“新民大米”的品牌。今年新大米刚上市,就出现了日销量10吨以上的抢购场面。

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农民在网络销售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近年来,沈阳市紧紧抓住沈阳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这样的电商主体,扎实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普及。农村电商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催生出沈阳寒富苹果、康平海州花生、法库秀水红辣椒、新民梁山西瓜、辽中养士堡蔬菜、沈北清水大米、于洪拉马台西红柿等一批电商示范基地,基本上实现了特色主导产业电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