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志替兄还没有字据的债务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02日

本报记者 曲 宏

在营口市南楼开发区王家村,说起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大志,村民都笑言:还不是因为他当初是个“傻子”,所以大家才选他当的干部,还别说,我们当初选对了。

王大志做的傻事,就是替兄还没有字据的债务。

2002年的一天,王大志的二哥一家三口突然去世。王大志的二哥生前开办了一家小型耐火材料加工厂,因为工厂管理不健全,很多款项没有凭证。工厂工人和债主找到王大志,要求他开工资、还欠款。当时的王大志也不富裕,可他想,虽然哥哥人不在了,但也不能背负欠债不还的骂名。他硬着头皮接手了加工厂,同时也背上了50多万元的外债。这些外债中有些根本没有欠条。有一份水泥厂的外债,人家说欠了6万元,可没欠条。王大志觉得水泥厂当初把水泥赊给二哥,就是相信二哥的人品,人家能不要欠条,我就不能因没有欠条不还债。王大志本着讲究诚信也相信别人的原则,一一还清了没欠条的外债。

“没有字据,还还啥?”在有些人眼里,王大志是个做傻事的“傻子”。但在大多数村民眼里,他是个讲诚信的人。

2007年,村里换届,王大志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王大志当时就暗下决心,不辜负村民的期望,一定要干出个样来。

“当村官就要一身正气,不能把老百姓的任何事不当事。”王大志给自己定下规矩。如今的王家村,村民存款逐年增加,孩子上学校车免费接送,村民的吃水、数字电视、合作医疗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村里都提供了支持。12年过去了,王大志说,作为村干部,只要该做的都做到了,村民就能理解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