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01日

10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次执法检查力度大,范围广,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客观深刻,问题找得非常准确,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执法检查报告。2017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省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环境逐步改善,政府服务不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也必须看到,目前我省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顺畅和服务效能不高等诸多问题,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要切实增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时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路、抓住机遇、跟上时代,树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发展理念,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对标先进地区,努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这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是要继续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实施《条例》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也是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解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指出的目前我省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观念陈旧、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条例》的修改工作步伐,使《条例》更接地气、更加管用,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营商环境建设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既选树一批正面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也要及时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使“营商环境是生产力”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商环境不只是精简审批、建设服务大厅,更重要的是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要加大力度研究如何为企业服务的问题,躬下身子,既要“清”,又要“亲”,多给企业以支持,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更加管用的政策,扩大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多维度全方面缩减营商成本和便利生产要素成本,从深层次改善我省营商环境,更好地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要多措并举,努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坚决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障碍、制度藩篱与政策壁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筑人才政策新优势。要在做好引进人才工作的同时,留住本地优秀人才,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出台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让各类人才安心、安身、安业,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