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签订的批量转让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