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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模式在大连开始实施 2024年09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近日,在大连海关所属大连港湾海关监管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生产的1200吨航空煤油通过“批次检验”新监管模式实现出口“秒放行”。这是大连海关利用“批次检验”模式放行的首批出口危险品货物,标志着此项改革在大连地区正式落地。

以往,海关监管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采取“批批检验”模式,需对每批出口危险货物开展100%现场检验作业。采用“批次检验”模式后,海关将同一生产商、同一工艺并且成分/组分、危险特性一致的出口危险化学品视为“同一批次”,企业首次申报出口时实施现场检验和取样送检,后续批次可单证审核合格后直接放行。

“与以往的批批查检相比,现在我们生产的符合条件的成品油等可实现申报、出证、放行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均检验时间缩短了2个工作日以上,极大地提升了货物流转速度,降低了运营成本。现在只要船期合适,我们随时可以下单生产、申报出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生产计划经营部部长潘峰表示。

“我们综合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质量控制情况、产品特性、信用状况等因素,经风险评估后,首期将5家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大连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孟庆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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