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5月,锦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外埠来锦州车辆28项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管理措施,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首违不罚”适用于外地籍车辆在锦州辖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且驾驶人为外地籍,车辆和驾驶人之前在锦州辖区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情况。适用的违法种类包括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分道分界线的,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低于10%的,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严重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等28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民警将通过核实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判断是否适用“首违不罚”条件。对于适用该措施的驾驶人,民警将现场对其进行法律宣讲教育,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或者口头警告。对于通过电子监控发现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向车主发送提示短信,告知其违法行为,对驾驶人确属非锦州籍且适用“首违不罚”的,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
王 浩 本报记者 崔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