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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共同富裕 提高生活品质 ——七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2020年12月06日 

本报评论员

美好可及,幸福可期。

“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二〇三五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擘画出未来辽宁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画卷,每一条关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翔实表述,扑面而来的都是深厚的人民情怀,贯穿始终的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辽宁振兴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财力向民生集中、政策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攀升。

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与时俱进的,对生活的需求已不再停留在“有没有”“够不够”,而是提升到“好不好”“精不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成为辽宁“十四五”规划建议的价值基点。

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居民人均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是前提。先把“蛋糕”做大,再把“蛋糕”分好。做大“蛋糕”,关键要靠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我们的“家底”;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着力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多渠道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分好“蛋糕”,要完善收入分配政策,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均等的公共服务是关键。近年来,我省公共服务水平总体在提升,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仅要充足,还要优质、均等。因此,必须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优质化、均等化,让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优美的环境。

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社会建设水平是根本途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群众的获得感、便利度。要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公开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推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归根到底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检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标准,拿出更多创新务实的举措,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实事,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高品质的美好生活必将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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