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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大家说 有理公开评 小小“评理说事点” 社会治理大舞台 2020年07月15日 

本报记者 侯永锋 陶 阳 见习记者 黄瀚博

提要

居家过日子,少不了家长里短,街坊之间难免有磕磕碰碰。小磕小碰看起来不算什么,可日积月累,或许就会变成大矛盾,这需要一个顺畅的沟通渠道。

为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我省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百姓搭建说事、议事、调事的平台——“村民评理说事点。”省司法厅副厅长郝集体说,这一带有辽宁特色的探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宁的发展创新和具体体现,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有力抓手。我省高度重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将其列入2020年10件民生实事之一。

目前,在全省各地已经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10893个。按照计划,到今年底,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覆盖率将达到100%。

小小“村民评理说事点”,社会治理大舞台。

群众走进“评理说事点”,到底能说些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有事大家说,有理公开评”的良好局面是怎么形成的?请看记者深入基层采访发回的报道——

引子

前不久,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营盘村村民赵某某老两口的赡养问题,有了妥善的解决方案。

多年来,老两口与6个儿女因家庭琐事关系恶化。近几年,村干部、亲戚调解多次,均未化解矛盾。

如今,老两口均到耄耋之年、体弱多病,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最后,他们来到营盘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寻求帮助。

为老两口和其儿女出面说和的,是姚千街道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文蕾与营盘村的评理员刘定军。

调解并不容易,围绕谁来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和赡养费负担问题,一家人争执不休。调解员在安抚一家人的情绪后,找每名当事人到另一间屋里一对一谈心,劝导他们念及血浓于水的亲情,让他们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开导大家。

调解员法、理、情并用,经过耐心协调和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赵家一家人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就老两口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营盘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是今年设立的,是比社区、村委会更基层的新平台。

实践证明,带着泥土芬芳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已经成为群众说事、议事、调事的新平台和“聚会厅”,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基层干部的赞许和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放说事 问题“晒”在阳光下 诉求渠道畅通了,小矛盾迎刃而解

“话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事有人去做”。在基层采访,记者不时听到有人这样评价“村民评理说事点”。

“村民评理说事点”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唠家常”,老百姓心里有啥不痛快的,在这里都可以说出来,从而及时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

对此,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道章汉村村民张某有亲身体会。

4年前,村里新分配给孙子的0.75亩土地被杨某栽种树木,没有得到土地的张某心里一直很别扭,总是四处奔走希望“给自己一个公道”。

今年5月,章党街道司法所和章汉村的说理员将双方当事人找到一起调解,最终张某在人民调解协议上爽快地签了字,历时4年的土地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大家坐在一起,敞敞亮亮把心里话说出来,有什么疙瘩解不开?”提及前些日子因空调外挂机与邻居引起的纠纷,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桃源社区的居民高女士说。

因邻居王女士家安装空调外挂机影响自家开窗,高女士希望其停止安装。协商未果,高女士希望社区评理说事点出面调解。

调解员和网格员多次上门、屡次耐心协调和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两家空调外挂机均安装在窗户下,互不影响。

“本案虽然是邻里之间的小事,但是如果不能及时化解,积怨久了,容易导致更加激烈的冲突,影响社区和谐稳定。”桃源社区评理说事点专职调解员郎久义说,“邻里纠纷一般都是小事,但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调委会的调解员就是邻里矛盾纠纷的‘润滑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当前,我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发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据统计,2019年,全省城乡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近10万件,其中乡村调解案件6万余件,占总数的60%以上。

这些纠纷必须及时调处化解!于是,省司法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省外先进经验,确定在全省每个行政村依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为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的平台,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于民。

丹东凤城市司法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村民评理说事点”,首先是个矛盾纠纷调处点。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积极收集民情信息、调处矛盾纠纷,以更早掌握信息来源、更贴近群众、更让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科学议事 集体的事大家商量 从家长里短到产业发展,群众都有参与权

“村民评理说事点”,不止是个矛盾纠纷调处点。

“大事、小事、烦心事,实事、难事、身边事,从政策法规到村规民俗,从社情民意到矛盾纠纷,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都可以到‘评理说事点’说道说道。”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李晓强说。

发生在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佟家峪社区的一件事就是最好的例证。

今年4月12日,一场以“我为杏花节做点啥”为主题的“说事大会”在佟家峪社区评理说事点上演。为了杏花节的顺利举行,村民们出主意、想办法,畅所欲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好事,但如何走出第一步是关键。”“杏花酒是个很好的卖点,我们得一起好好地研究一下推广路径”……

过去,佟家峪杏花节的筹备工作主要由村干部组织,村民往往只是在活动当天才来参加。在这次“说事大会”上,部分村民提出设置农产品销售展位的建议,很快就得到了采纳。杏花节组委会将专门设置农产品销售区,为村民免费提供农家特色小吃展位,鼓励村民在做好游客餐饮服务的同时,积极将本村的特色小吃推广出去。

有人评价,此次“说事大会”的举行,不仅为村民参与村内发展论事、议事提供了平台,更打通了收集民意、集中民智、为民服务的渠道。同时,村民对本村相关发展规划也有了更多的知情权、提议权和商议权,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农村环境卫生、小区治安联防、文化体育活动……在基层党组织的带领下,群众聚在“评理说事点”,一起聊的不再只是家长里短,事关村庄发展、社区治理的事情,也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哪些问题急需解决,哪些地方仍需改进,有什么好的经验、办法可以借鉴,大家共聚一堂集思广益,谈想法、想对策、提建议。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实践和探索,‘村民评理说事点’还是社情民意汇聚点,收集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等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点、干群关系联系点、文明风尚传播点。”省司法厅副厅长郝集体解释,“在这里,可以解答法律咨询、代办法律援助,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扬社会文明风尚,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选好“点”选对“人” 找准情与法的契合点,巧解群众心结

“村民评理说事点”核心在“议”,关键在实效。怎么才能让“村民评理说事点”真正发挥作用,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指明了方向:建好“村民评理说事点”,重点是选好“点”,关键是选对“人”,并有相关的配套设施做保障。

选好“点”,就是“村民评理说事点”有合适的办公场所。在锦州市黑山县走访时记者发现,“评理说事点”主要分布在四类场所:一是合适的村委会办公室,二是农村专业合作社办公室,三是村里的商店、超市,四是人民调解员家中。

黑山县司法局提供的资料表明,目前全县320个“评理说事点”中,建在村委会的有205个,占64.1%;建在超市、商店等公共场所的有59个,占18.4%;建在调解员家中的有56个,占17.5%。

“从全省来看,‘评理说事点’都在群众愿意去、方便去的地方,比如群众熟悉的食杂店、卫生所、活动室,乃至田间地头都可开辟为说事场所,为的就是从最基层了解群众的呼声。”省司法厅有关人士介绍。

选对“人”,就是选有较高素质、热心肠的“评理说事”的召集人、提议人。

在黑山县,5类人员被聘为人民调解员,主持召集“评理说事”工作:一是村干部,二是“乡贤”“社贤”,三是“五老”人员,四是在家乡创业的致富带头人,五是法律专业或有从业经历的人员。县司法局有关人士说,这些人威望高、影响力大,热心公益事业,能够极大提高“评理说事”的质量。

“每名评理调解员都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在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街道红巾社区,社区党委书记陈建国指着“评理说事点”的人员名单说,“无论是‘两委员一代表’、社区民警、律师、心理咨询师,还是楼长、网格员、‘贤达人士’,都有一技之长,懂政策,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当初红巾社区设立“评理说事点”推选调解员的时候,“没事总爱出面搭把手”的衣龙光就成了大家心中的不二人选。

凭着一股热情、一张巧嘴,同时讲究方式方法,退休后一直在社区担任义务禁毒社工的衣龙光尽职尽责,解决了不少社区里让人头疼的老问题,成为大家信得过的“首席评理调解员”。

“从事调解工作很辛苦,干好并不容易。”衣龙光深有体会,“首先,要掌握丰富的调解方法,掌控调解节奏,能不厌其烦地做当时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意感化当事人。其次,必须找准矛盾纠纷的焦点,既要注重调解效果,也要讲求工作效率。最主要的是,必须找准法律与道德的契合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角度普及法律知识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公序良俗。”

一个个活跃在群众身边的评理调解员,以唠家常、论是非的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反馈信息,依法依规调处矛盾纠纷,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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