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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首次将保险记录 纳入信用评定体系 2020年04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贷款、在保险机构无骗赔等记录、在供销社农资购销中无不良赊欠记录……符合这些条件,才能成为信用户。”4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库县获悉,该县评出586户信用户,并将为他们提供利率低、额度大的贷款,助力其发展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

为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升农民的信用意识,法库县按照“政府机构主导,专业机构主抓、专门部门联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信用评级,争取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向信用级别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倾斜。

信用评级以普通农户、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实施对象,实现“政策助农,银行、保险、供销支农,信用惠农,服务便农”。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取档案化管理,数据由人民银行录入《辽宁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每半年评定一次,评定有效期为3年,对于复审不达标者将予以摘牌。目前,除信用户外,法库县还评定了1个信用镇和10个信用村。法库县将保险、供销体系纳入信用评定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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