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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 让盘锦困难群众生活无忧 2020年03月13日 

本报讯 春节期间,盘锦市盘山县东郭街道刘三村低保对象杨玉全因住房发生火灾被严重烧伤。其子女在支付6万元费用后,已无力进行下一步治疗。得知消息,盘山县民政部门马上采取“一事一议”措施给予临时救助,确保杨玉全得到持续有效救治。

盘锦市委、市政府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实际需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

制定救助措施,简化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好佳节。春节前,盘锦市民政、财政部门联合下发社会救助工作通知,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春节生活补贴,每户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并将2月份低保金在春节前发放,保障困难群众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生活。为申请救助的223人简化审核审批,及时纳入低保对象范围。

通过发放防控保障物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价格补贴等手段,多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2月中旬以来,盘锦各级民政部门在实时摸排、全面掌握救助对象概况基础上,组织人员向全市7059户困难家庭发放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保障物资;向11327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每人38元的价格临时补贴;对基本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开展临时救助181人次;向全市718名在家分散供养、446名在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发放口罩、豆油等物品。

刘善敏 本报记者 刘立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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