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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民:勇斗歹徒光荣牺牲 2020年01月15日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14日电 (记者刘兵) 赵新民,生于1956年2月13日,1976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西门派出所教导员。在参加公安工作的26年中,赵新民忠于职守、秉公执法,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先后参与破获多起刑事案件,为维护乌鲁木齐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2002年2月1日11时许,一名歹徒身绑炸药,在人流集中的闹市区企图制造事端。接警后,赵新民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他毫无惧色,沉着应对。

关键时刻,赵新民奋不顾身地堵住歹徒的去路,歹徒突然引爆了炸药。当日14时55分,赵新民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赵新民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誓言。2002年3月21日,公安部授予赵新民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号;2002年3月25日,乌鲁木齐市委追授他“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5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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