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昊、依绍华在《人民日报》撰文认为,最近,有人根据一些低价销售渠道受到消费者青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比前两年有所下滑等现象,得出消费正在降级的结论,一时引发热议。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它既没有理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一指标的含义,也没有搞清楚消费升级和降级的特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体现的是消费规模,它本身并不能说明消费结构或层次的变化。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变化出发得出消费降级的结论,明显用错了衡量指标。实际上,规模增速放缓与内部结构优化相叠加,本身是消费升级到一定阶段的规律性表现。同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一指标并没有包括当前迅速增长的文化服务消费。综合各项指标可以发现,我国不仅消费总量不断扩大,而且消费结构持续升级。
在追求消费升级的同时更加关注支出的性价比,是当下消费结构变化的主要特点。在消费内容日益丰富、消费选择不断增多的情况下,人们对消费活动的关注点也会发生变化。为将更多收入用于满足社交、休闲、健康、育儿等发展型或较高层次的消费,人们会在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方面更加看重内在品质,选择更为实惠的商品和服务,而不是一味追求名牌、买贵比阔。某些价格虚高的低性价比消费活动支出减少并不意味着消费降级,恰恰是消费结构优化和消费观念升级的表现。
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价格低廉的零售渠道就认为发生了消费降级。事实上,不论是价格亲民的社区菜店,还是基于社交网络的“拼团”“砍价”,都是通过丰富供给形式来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并不是消费降级的表现,而是通过创新模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顾客来促进消费质量和顾客体验提升,为消费升级创造条件。